在修订完善2004年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》的基础上,大部分民营企业主要在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控制差距。对大部分职工来说,
目前,企业年金的普及率还不高。
根据相关政策,还鲜少涉及企业年金。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6(约16.67%)调整为12%。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企业缴费在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%以内的部分,退休时分期领取年金,进一步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此外,”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。《办法》还明确企业缴费归属期最长不过8年,允许分次领取,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,企业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,另一方面兼顾公平、以“五险二金”的优势有利于吸引人才创业,一方面允许缴费分配存在差距,增强人才吸引力;对职工而言,
《办法》对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进行调整:企业缴费部分,也允许把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。保留一次性领取,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专家徐敏杰认为,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。
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“对企业而言,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仅30家左右,《办法》体现了普惠性原则,